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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7苗木網2012年6月14日從互聯(lián)網獲悉:日前,市作風整頓辦接到永興縣千沖鄉(xiāng)高塘村新灣組的村民反映,永興縣林業(yè)局千沖鄉(xiāng)林管站工作人員知法犯法,將村里的三棵古樹一并砍伐,這讓他們很是痛心。
經過核實,被砍掉的是一株有180年樹齡的古杉樹,還有一株100多年樹齡的古椿樹和一株古桐樹,該縣林業(yè)職工有違紀行為。接到投訴后,市作風整頓辦工作人員立即將投訴件轉給了永興縣作風辦,并由永興縣紀委負責調查處理此事。
該縣紀委馬上展開了調查。初步核實,縣林業(yè)局千沖林管站副站長曹曉群以及千沖鄉(xiāng)高塘村三名村干部,涉嫌非法砍伐古樹,千沖林管站站長監(jiān)管上存在失職。通過進一步調查,這幾個人涉嫌違反了黨紀、政紀。
據了解,在此前,永興縣林業(yè)局森林公安已對此事進行了立案調查,并決定追究當事人曹曉群、曹志華等人的刑事責任。在森林公安立案后,當事人提出異議,認為砍伐的不是古樹名木。隨后,該縣森林公安將此情況向市公安局法制支隊進行了匯報。市公安局法制支隊通過查詢《古樹名木保護目錄》,發(fā)現(xiàn)杉樹并不在保護名木目錄之列。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回復:沒有構成砍伐名木罪,當事人不構成刑事案件。
永興縣林業(yè)局根據內部管理制度,對站長鄧冠平及曹曉群給予了行政處罰,對曹曉群個人罰款1萬元。同時,該局決定對副站長曹曉群免去職務,調離千沖林管站,作為一般干部使用。
永興縣紀委監(jiān)察局副局長、執(zhí)法室主任曹軍介紹,縣紀委監(jiān)察局在對整個事件調查核實后,決定對鄧冠平、曹志華、肖海春、肖清華等4人給予黨紀立案調查,對曹曉群給予政紀立案調查。